歐旅補給站—荷蘭(Holland)
2007年06月19日到了荷蘭飛快地滿了一星期,這是歐洲的補給站,在親友處落腳,得到很好的招呼。
遊了阿姆斯特丹(Amsterdam)、鹿特丹(Rotterdam)、海牙(Den Haag)…名勝古蹟、博物館&美術館(喜愛的畫家林布蘭(Rembrandt)、梵高(Vincent Van Gogh))
http://www3.vangoghmuseum.nl/vgm/index.jsp?lang=nl)
http://www.rijksmuseum.nl/index.jsp
體驗當地人的夜生活 (酒吧、賭場),看看眾生相,煙霧迷漫(空氣中有大麻的氣味是不足為奇)。有人邀去著名的紅燈區觀光,當然這已過了我的底線,聞名何必真的一見?
歐洲人生活是怎樣的?簡單來說,與加國迥然不同。
自由與放蕩?浪漫與縱慾?藝術與色情?有人形容荷蘭是典型的壞男人—「男人不壞,女人不愛」,真是這樣嗎?
相對來說,我比較享受在小船上漫遊荷蘭隨處可見的水道、田間小屋的謐靜、埋頭吃草的黑白乳牛、綿羊、馬群;深夜天空那一抹醉人的藍 ,像卡通片般,彎彎的月亮旁伴著一顆靜靜的星星;偶爾抬頭,一群群排列整齊的鳥兒從窗外掠過的情景,還有每家每戶窗前、門前、露台上的鮮艷小花,精緻的小佈置…那份閒情逸緻,那份幽幽的恬然。
有人喜愛烈酒,有人喜愛清茶,只任君選擇罷了。
主日上了一間華人教會,參加當地崇拜,程序大同小異,適逢是父親節主日,可算頗為熱鬧。
然而,從短短的一星期體驗所得,解開了心中的疑團,開始明白為何早期基督教發展最興旺的歐洲,現在要外來的宣教士!
「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成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。」(腓2:15)明天將到下一站:希臘,八天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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